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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摘要) 【字体:
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摘要)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1-2-23


一、取消粮食定购,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
  (一) 从今年起,全市取消粮食定购任务。鼓励农民按照市场导向自主调整耕地种养结构,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凡是在原粮田上常年调整发展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业的集中产区,本着"两税"不重复交叉征收的原则,可以只征收农业税或只征收农业特产税。征收农业税的,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决定缴纳粮食或代金,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 全面开放粮食市场。鼓励多种所有制的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和个体粮商依法经营粮食。鼓励粮食加工、流通企业在粮食生产区建立原料基地,建立稳定的粮食产销关系。
  (三) 放开粮食购销价格。从今年起,粮食的购销价格随行就市,不再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取消价外加价补贴。原用于定购粮的价外加价补贴资金和粮食储备基金,继续保持稳定,主要用于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和农业结构调整。
  (四) 建立科学的粮食预警系统。
  (五) 依法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和造地改田的力度,加快建设标准农田,切实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在2005年全市70%以上的农田建成标准田的目标要求,年内完成土地整理4.5万亩,完成标准田建设3.4万亩。

二、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效益农业
  (六) 今年我市将根据"十万五千"工程的总体规划重点培育蔬菜、青枣、茶叶、食用笋、席草、药材、特种玉米、花生、银杏、猕猴桃、香榧、巴西菇、养猪等特色产业,对符合规划主导品种要求,专业化布局明显,并达一定规模的项目基地,市政府可给予适当苗木(种子)款补助和贷款贴息。加快发展以规模养猪为重点的畜牧业,对规模养殖大户市政府每年安排10万元用于贴息支持,允许年出栏商品猪1200头以上的养猪大户设屠宰点直接屠宰上市,实行产销直挂。
  (七) 要努力把各类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成为有特色的效益农业示范园区。市政府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专项扶持优质米、蔬菜瓜果、药材、席草、经济果木林十个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其中,农、林、水三个部门都要分别创办一个连片100亩以上的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

三、大力扶持创办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八)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结成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真正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体制。按照"扶大、扶强、扶优"的要求,市里将选择确定3-5家有优势、有特色、有基础、有前景、能带动区域特色农业发展的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促使其尽快上规模、上水平。
  (九) 骨干和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种养殖基地所需的用地,可直接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或承包,只办备案不办审批手续。发展农产品加工等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土管部门要积极帮助争取省级单列指标,并免收级差地租。
  (十) 对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对于符合国家内、外资企业鼓励产业政策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及国家规定的不予免税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农业龙头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扣除外,年终经由主管税务局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的投资,可按照规定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四、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
  (十一) 大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十二) 加大农业招商引资的力度
  (十三) 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

五、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改革农技推广体制
  (十四) 加快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市里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抓好粮油、瓜果蔬菜、园林花卉、畜禽等种子种苗工程。鼓励农口系统积极兴办种子种苗产业和农业科技创新的龙头企业。对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凭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年度进口审批单,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在种子种苗的科研、引进、繁育、推广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要给予奖励。
  (十五) 改革现行农技推广体制。根据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的要求,逐步把乡镇农技、农机、农经、林技、水管等站改建成跨行政区域的专业农技推广服务组织。鼓励兴办各种民营农业科研推广机构。
  (十六) 鼓励发展生态农业,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六、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加快建设农业信息网络。

七、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十七) 按照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要求,积极稳妥地调整行政区划,加快城区撤镇建办和撤村建居步伐。

八、扩大农民就业门路,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十八) 大力鼓励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向城镇集聚。
  (十九) 鼓励农民离土离乡进城镇落户,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

九、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生产条件

十、积极推进农村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

十一、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
  (二十) 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今年农民负担继续实行定项限额,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并不得超过1997年的预算额。

十二、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山区经济发展
  (二十一) 发动全社会力量扶持山区经济发展。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市农业发展基金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专门用于山区的农产品基地建设。
  (二十二) 对佐村等五个山区镇乡和并入平原镇的原山区乡中个别偏僻落后,交通不便,实现农村现代化难度很大的小村,在大部分群众自愿的基础上,鼓励他们整村下山搬迁脱贫。
  (二十三) 不断改善山区干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佐村等五个山区镇乡干部山区补贴每月从30元增加到60元。

十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农村基层工作基础

十四、认真开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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